這是我的房子
我想怎么砸就怎么砸
……

對不起
裝修不能再這么任性了
近日,瀘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出《關于進一步加強住宅裝飾裝修監管的通知(試行)》,進一步規范住宅裝飾裝修行為,改善人民群眾安居樂業的生活環境,住宅裝飾裝修違法違規行為將受到查處。

該通知自2019年7月29日后試行,試行期為1年。凡在我市行政區域范圍內進行住宅裝飾裝修活動的裝修人、裝飾裝修企業、裝修監管單位,均列入監管范圍。同時,該通知對監管職責、過程監管、行為監管、問題查處等方面進行了規定。
通知明確,市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住宅裝飾裝修活動的業務指導,督查督辦違法違規裝飾裝修管理問題,復核區縣裝飾裝修管理異議申訴。
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原則,負責本行政區域范圍內住宅裝飾裝修活動的具體管理工作。
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負責所屬區域內住宅裝飾裝修活動聯席會議的召集,協調執法部門對違法違規裝飾裝修問題進行處理。
居(村)民委員會建立住宅裝飾裝修網格化日常巡查機制,負責監督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裝飾裝修管理職責,對管理不善的物業服務企業,及時納入企業誠信監管。
在過程監管方面,通知對市場準入、申報登記、協議簽訂、出入管理、日常巡查進行了明確:
【市場準入】承接住宅裝飾裝修工程的裝飾裝修企業,應當取得相應的裝飾裝修資質證書,并在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申報登記】裝飾裝修企業在進入住宅小區從事裝飾裝修工程前,應當到區縣住建部門申報登記;裝修人自行裝修的,應當向物業服務企業申報登記,未實行物業管理的,向居(村)民委員會申報登記。未申報登記的,不得進行裝修活動。

【協議簽訂】裝修人或者裝飾裝修企業辦理完裝飾裝修申報登記后,與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居(村)民委員會簽訂住宅裝飾裝修服務協議,明確允許施工的時間、禁止行為、注意事項和違約責任等。
【出入管理】裝飾裝修材料及施工人員由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居(村)民委員會統一管理,施工人員實行持證出入,裝飾裝修材料實行出入查驗。
【日常巡查】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居(村)民委員會建立日常裝飾裝修巡查制度,發現違法違規裝飾裝修問題的,立即勸阻、制止,勸阻、制止無效的,固定證據,及時向街道鄉鎮、執法部門報告。同時,物業服務企業還應當向居(村)民委員會和業主委員會報告。對嚴重危及公共安全的,可采取暫停施工用電、用水等臨時措施。
通知要求,住宅小區外立面裝飾裝修按照《瀘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標準的通知》執行。裝修人、裝飾裝修企業在裝飾裝修過程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未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變動建筑主體和承重結構的,未經原設計(施工)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施工)單位提出設計(施工)方案,變動相關建筑消防設施和防火分隔的;
●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廚房(間)的;
●擴大承重墻上原有的門窗尺寸,拆除連接陽臺的磚、混凝土墻體、構造柱的;

●改變住宅外立面,在非承重外墻上開門、窗,拆改供水、燃氣管道和設施的;
●在樓頂加層、搭建臨時建(構)筑物,在樓底開挖地下室,在公共綠化地帶硬化、圈占、搭建臨時建(構)筑物的;
●未按規范標準安裝防盜窗、遮陽(雨)棚、防護欄、隔斷欄、排煙機、空調外箱等各種設施的;
其他影響建筑結構和使用安全的行為。
通知要求,市房管部門每季度對區縣住建部門履行住宅裝飾裝修監管情況開展督查;區縣住建部門每月對街道鄉鎮履行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情況進行檢查;街道鄉鎮每半月對轄區內居(村)民委員會履行住宅裝飾裝修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居(村)民委員會每周對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裝飾裝修管理情況進行檢查;物業服務企業每日對裝飾裝修項目進行巡查。
通知對違法違規裝修問題的查處
進行了明確

●裝修人有違法違規裝飾裝修問題的,由街道鄉鎮移送屬地執法部門調查處理;
●裝飾裝修企業裝修的項目有違法違規問題的,由區縣住建部門上報資質審批部門降低或注銷企業資質,資質審批部門將違法違規企業在“信用中國(瀘州)”上曝光,并由區縣住建部門移送同級執法部門調查處理;
●物業服務企業在住宅裝飾裝修中未履行巡查、勸阻、制止、報告義務的,街道鄉鎮將其納入企業信用記分管理,同時移送屬地執法部門調查處理;
●裝修人、裝飾裝修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對處理意見有異議的,可向作出決定部門的上一級管理部門提出申訴。